(十四) 桑樹 –
說到桑樹,或許會立刻聯想到蠶蟲和絲綢,以及因為絲綢貿易而出現的絲綢之路。我們一般統稱桑樹的植物是桑科桑屬的喬木或灌木,共有約十六個品種。而原分部於華中及華北地區的桑(又稱白桑)Morus alba,因為其樹葉是養蠶的主要飼料,因此已在各處──包括華南地區在內──廣泛繁殖(甚至落地生根成為莠草)。我們在香港可見到的桑樹,就是這個品種。
在世界其他地方長有不同品種的桑屬植物,黑桑Morus nigra則是西亞地區(如以色列)常見的品種。有別於以生產絲綢見稱的中國,聖經上沒有任何關於桑樹養蠶的記載,但僅僅有一處提及桑樹在當地的用途:
那時猶大撤離堡壘,移營到貝特匝加黎雅,與王營對峙。王清晨起來,即移營向貝特匝加黎雅進軍,軍隊列隊上陣,響起號角。有人在象前,放上葡萄汁和桑葚汁,引誘牠們上陣作戰(*加上6:32-34)
桑葚又名桑椹,即桑樹的果實,桑椹乾品亦為中葯材,鮮品則偶見於本港市場上當水果發售。經文中所提及的桑椹汁大概也跟現今的一些桑椹瓶裝飲品無異,雖然我們無法確定當時桑椹汁對動物的作用,但很有可能是為迎戰希臘人而準備的營養或能量補充品(葡萄汁和桑椹汁的營養價值和糖份都很高)。既然可供牲畜飲用,我們亦大可推斷桑椹是當時頗為普遍的一種廉價水果。
除了以上例子外,聖經幾乎再沒有對桑樹的直接描述。至於耶穌於路加福音十七章中提到的桑樹,依據希臘文(συκάμινος)其實可能是指另一種在分類上同科的植物:野無花果。
主說:「如果你們有信德像芥子那樣大,即使你們給這棵桑樹說:你連根拔出,移植到海中去!它也會服從你們的。(路17:6)
無論耶穌所指的確實是甚麼,祂這對比中所要表達的是一個世俗觀念難以理解的反差:要是對天主只有一丁點的信靠,其力量已可十分驚人──相對於極微小的芥子,黑桑以及野無花果皆是大型的樹木(高達十米以上),其大小極度不成比例。值得一提是,除了以上講論信賴上主的比喻,耶穌該次講道亦同時列出了作為信徒的另外三種應有態度(見路17:1-10):
1. 切勿作壞見証 - 「引人跌倒的事是免不了的;但是,引人跌倒的人是有禍的。把一塊磨石套在他的頸上,投入海中,比讓他引這些小子中的一個跌倒,為他更好。」
2. 勿吝嗇寬恕的心 -「如果你的兄弟犯了罪,你就得規勸他;他如果後悔了,你就得寬恕他。如果他一天七次得罪了你,而又七次轉向你說:我後悔了,你也得寬恕他。」
3. 謙遜且不問回報的服務 -「你們中間誰有僕人耕田或放羊,從田地裡回來,即給他說:你快過來坐下吃飯罷!而不給他說:預備我吃飯,束上腰伺候我,等我吃喝完畢,以後你纔吃喝?僕人做了吩咐的事,主人豈要向他道謝?你們也是這樣,既做完吩咐你們的一切,仍然要說:我們是無用的僕人,我們不過做了我們應做的事。」
以上四種生活態度其實並非很嚴苛的要求。不需要求神問卜、借助外力,簡單地說這四種態度只要求人的謙恭──對人(寬恕、服務),亦對天主(信靠、正直)。
縱使在舊約的翻譯中有綢緞的字眼(如則16:10),但絲綢是自西漢時期(公元前約二百年)起方始大量向西方出口,因此經文內的綢緞所指為何物尚待考究。但在新約時期絲綢已傳遍西方多年,因此在默示錄十八章內與其他貴重物品並列的「綢緞」(希臘文σιρικοῦ)便很有可能是指絲綢。
地上的商人也為她流淚哀傷,因為再沒有人來買他們的貨物:金銀、寶石、珍珠、細麻布、紫紅布、綢緞、朱紅布等貨物,以及各種香木、各種象牙器皿、各種貴重木器、銅、鐵、大理石的器皿(默18:11-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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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地的桑(Morus alba)是一種用途很廣的作物,除樹葉可養蠶、桑椹可當水果食用之外,桑樹幾乎全株皆可入葯,草葯中至少就有桑葉、桑枝(嫩枝)、桑白皮(根部樹皮)及桑椹子(果)等四個部份。除經濟價值外,桑亦為多種本地昆蟲、林鳥提供食物。因此,雖然嚴格來說桑並不是本港的原生植物(只是歸化種),但其生態價值卻頗高,尤其是野生於市區內的植株,結果的時候常吸引著大量居於城市內的鳥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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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瑪加伯上下兩卷以希臘文寫成(或希伯來原著已失傳),因此被基督教會視為次經,並且不被納入其聖經之內。